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聚帛公招(货物)2026-161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6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60000 最高限价(元): 600000,200000,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6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规格型号详见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6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检验检测中心试剂耗材(规格型号详见清单)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6年第二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包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普通及特殊试剂(规格型号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2、3,2026年9月-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 3: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任意一种:(1).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备注:针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任意包号进行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任意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承担一个包的采购任务。在评标时,若某个投标人出现重复中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按评标包号的自然顺序承担前一个包的采购任务,相应包的中标候选人,按该包排名的自然顺序推荐,依此类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3】 其他要求: 包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殊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二类或三类),生产厂家和运输单位相应危化资质及运输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2026年09月04日09: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正式截止)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项目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60分钟。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中标通知书提供的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以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7、公示网址: 青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qhggzyjy.gov.cn/ggzy/)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 联系方式: 1772529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1093室 联系方式: 0971-8800244 项目联系人: 范女士 附件信息: 青海省质量检测院试剂采购招标文件 8.27.docx 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