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718262600240000013-HJCG-2026-166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开发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805800(元) 金华市恒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江东镇林园路1号 8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开发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 2026年开发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 在汤溪镇寺平畈、汤溪镇厚大畈分别建设1个1000亩的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建设500亩水稻草害螟害“双控”技术展示区,4500亩次生物防治,100亩柑橘木虱防控,7.6万亩水稻统防统治并录入系统。 1.绿色防控(预算约27万元):在汤溪2.统防统治(预算约55万元):开展水稻白叶枯病防治,采购药剂并通过无人机飞防等形式完成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约2.2万亩(汤溪镇1.1万亩、罗埠镇0.7万亩、洋埠镇0.4万亩),并协助完成7.6万亩统防统治数字台账填报任务;组织开展一次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或现场会,人数50人次以上。3.数据上报:协助采购人落实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数字化台账数据上报工作。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方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人所提供的绿色防控物资必须是其投标文件中所载述的品牌或厂家的合格产品。 3.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应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人员应经过良好的技术培训,做到科学防治,并编制项目实施工作台账,记录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照片;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福,燕荣江,阮为武,陈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戴燕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2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部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金西大道9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 89172503 质疑联系人: 胡文华 质疑联系方式: 13735712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吴继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105798554 质疑联系人: 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24109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 1755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1710 监督投诉电话: 0579-82468777 政策咨询电话: 0579-89193096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