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YQ-ZB2026-008-1 项目名称: 乌苏市某单位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1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市某单位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210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路面基层修复、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设、人行道铺装、雨水口及检查井改造、交通标线施划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至 2026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等事项。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 //www.zcygov.cn/)”。 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账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5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 、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某单位 地 址: 乌苏某单位 联系方式: 18040964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银桥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22楼2222室 联系方式: 18160409546、0991-5275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昊、张婷、尚悦 电 话: 18160409546、0991-5275237 附件信息: 乌苏市某单位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3.5M 乌苏市某单位道路维修改造项目PDF.pdf 10.1M 乌苏市某单位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Z.docx 395.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