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48-2611CA1028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航华北空中交通管理局终端管制中心不间断电源蓄电池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关于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现有如下澄清及修改 :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中的3.3技术评审细则表格中,以下条目: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满分 产品技术要求 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剩余容量在96%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2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8分。 8分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在95%的基础上投标产品每增加1%数值加1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5分。 5分 提供UPS及蓄电池监控系统调试服务 投标人承诺提供UPS原厂调试服务得4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非UPS原厂调试服务得2分; 投标人不提供UPS调试服务得0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4分 备件情况 质保期内出现发生需要更换电池的故障,承诺自故障确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更新,能在2日内备货并寄出。质保到期后5年内所投产品同型号备件不断供。提供承诺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 3分 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满分 产品技术要求 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剩余容量在96%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2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8分;在此基础上提供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加1分;本项总分共9分。 9分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在95%的基础上投标产品每增加1%数值加1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5分。在此基础上提供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加1分;本项总分共6分。 6分 提供UPS及蓄电池监控系统调试服务 投标人承诺提供UPS原厂调试服务得3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非UPS原厂调试服务得1分; 投标人不提供UPS调试服务得0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分 备件情况 质保期内出现发生需要更换电池的故障,承诺自故障确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更新,能在2日内备货并寄出。质保到期后5年内所投产品同型号备件不断供。提供承诺书,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2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的5.4.5.14验收条款 中的验收合格条件: “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 投标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及联合调试等一切工作; 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及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方满意; 投标方竣工资料齐备完整且满足招标方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要求,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修改为: “投标方已提供了型号、容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且产品合格证齐全; 所供蓄电池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一致,实际供货指标不得低于投标承诺; 蓄电池外观应无裂纹、无损伤;密封应良好,应无渗漏;安全排气阀应处于正常状态;蓄电池的正、负端接线柱应极性正确,应无变形、无损伤; 投标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及联合调试等一切工作; 蓄电池转入浮充状态 24h 后,单体蓄电池之间端电压差值不大于 60 mV ; 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及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方满意; 投标方竣工资料齐备完整且满足招标方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要求,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 联系方式:叶倩文、陈祎 010-6459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祥路6号院北京东航中心2号楼8层 联系方式:贾明太、李少譞、晨歌 010-84384875、010-8438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譞,贾明太,晨歌 电 话: 010-84384875、010-8438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