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亳州市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人民中路 29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叁佰元整( 1326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2026年谯城区中央财政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购置项目 施工范围: 主要内容共涉及 16 个乡镇23座水厂输水工程附属设施购置和加压泵、深井泵、次氯酸钠发生器等设备购置备用 , 具 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 9 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朱齐 执 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2342021202109524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德付 、廉辉、张丙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附录 A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计算后乘以 80%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费不足4000元的,按照4000元收取。 (二)收取费用 9827.28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 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21日 3.开标日期:2026年8月28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 7.项目负责人 :朱齐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6 年 9月9日止) ,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0558-5539950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路 496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17855622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口财金大厦26楼 联系方式: 0558-5587189 191596922 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 工 电 话: 0558-5587189 191596922 25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采购人及专家推荐意见.pdf 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报价表、资格能力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