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167 项目名称:泸县云龙镇先锋村生猪养殖厂环保设施提升项目(机械设备)(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3,166.1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9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泸州市泸县云龙镇和平街南段19号 联系方式: 18111199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弘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金源路44号1栋附102号2楼 联系方式: 0830-668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830-6686608 四川弘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