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CG2026000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度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评分准则“(一)评审内容”第3点修改为:“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或学会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络考核记录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 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评分准则“(一)评审内容”第2点的第(3)小点修改为:“(3)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或学会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网络考核记录的,每提供一人得10分,最高得30分;” 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中评分因素“食品检测保障能力”评分准则“(二)评审依据”第4点修改为:“投标人承诺“①我单位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中的检验检测依据(或检验检测标准或检验检测方法)依据相关国标标准(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以文件、技术规范等形式发布和指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或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其他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②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被发现我单位进行虚假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同时同意采购人保留上报主管部门以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且后续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③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且签订服务合同的,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虚假承诺,我单位将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同意采购人保留上报主管部门以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且后续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食品检测保障能力-承诺函)作为本评审因素的得分基础,未提供或未按格式提供该承诺的,本评审因素作不得分处理。”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地址:南山大道2076号教育信息大厦B902 联系方式:0755-26486200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26662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86673820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2026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