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CD-2026CG-015 项目名称:党校智慧化校园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党校智慧化校园平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 4,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1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党校智慧校园一体化平台建设服务及配套软硬件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6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达到使用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党校智慧化校园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党校智慧化校园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赋码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11)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sxggzyjy.xa.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 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111.20.184.126:8084/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二次报价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 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E19、E18,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神木市委党校 地址: 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 联系方式: 1839129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众智诚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榆林市科创新城荣盛华府3-1-1202 联系方式: 18392223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众智诚笃领导 电话: 18392223730 陕西众智诚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采购公告-202608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