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TCHY-2026-049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第十师北屯市南湖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二、评审程序

5.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评审标准

(三)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造价或建筑专业)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造价或建筑专业)得4分; 注:附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合同或定案表关键页,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合同或定案表关键页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评审标准

(三)评分标准 项目参与人员 10分 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至少2人,满足该条件计4分,不满足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二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造价人员至少2人,满足该条件计2分,不满足不得分; 3.以上人员每有一个中级职称加1分,每有一个高级职称加3分,最多加4分; 注:须附拟派人员的身份证、注册造价师证书、职称证(如有),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参与人员 8分 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1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得4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具备2名二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得4分。 注:须附拟派人员的身份证、注册造价师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4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评审标准

(三)评分标准 服务承诺 4分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承诺、质量承诺、廉政承诺、履约承诺,每提供 1 项有效承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未提供承诺文件本项不得分。承诺内容应贴合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实际,空泛模板化、未针对本项目的该项不得分。 服务承诺 6分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承诺、质量承诺、廉政承诺、履约承诺,每提供1项有效承诺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承诺文件本项不得分。承诺内容应贴合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实际,空泛模板化、未针对本项目的该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906-3377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泰诚宏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0-2-3 联系方式: 1769971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高含强 电 话: 17699710316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第十师北屯市财政局 地 址: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 传 真: 联 系 人:第十师北屯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06-337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