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ZB-2026-SH0703 项目名称: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照明设备 帐篷照明及充电设备 20(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1-2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大型充电柜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合同包2(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被服 救灾棉衣裤 2,0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 号);(9)《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包2(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叁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叁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2026年救灾物资采购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 谈判 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 谈判 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 谈判 文件( *.SXSCF)。 5、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 谈判 响应文件( *.SXSTF)。 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 工业 。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救灾物资储运中心 地址: 宝鸡市陈仓区屈家村陈仓公安分局东隔壁 联系方式: 0917-6291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大道宝鸡国际中心1402室 联系方式: 1559172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瑾 电话: 15591726555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