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5115012026000259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成都锦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三环路五段惠王陵西路266号 443,000.00元 合计(总价):44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锦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30505 A02030505 大型客车 执法执勤用车 一汽丰田 一汽丰田柯斯达特别版SCT6706GRB53LB 1(辆) 44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小会(采购人代表) 、 颜学楠 、 陈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商贸路3号 联系方式: 0831-2337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8312337400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二次)(N51150120260002592026081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