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YZ-2026-013 项目名称:天麻高品质提取物平台建设及其衍生产品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麻高品质提取物平台建设及其衍生品加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份证明及法⼈⾝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至 2026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8)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强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 宁强县汉源镇七里坝 联系方式: 0916-4226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鸿运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808室 联系方式: 0916-2616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HYRZ经办 电话: 0916-2616812 陕西鸿运锐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