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81-01166 项目名称:九寨镇九寨村辽峰葡萄、H-18桃大棚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6957.70 最高限价(元):916957.70 采购需求: 查看 九寨镇九寨村辽峰葡萄、H-18桃大棚种植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内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31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盖州分中心(地址:盖州市市府大街西段,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zc8888@163.com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盖州市九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盖州市九寨镇 联系方式: 0417-710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 0427-2875330 邮箱地址: lnzc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10 2379 0000 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晶 电 话: 0427-28753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