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6-36 项目名称:民利村道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2,381.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民利村道路硬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2,381.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2,381.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2,381.8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利村道路硬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民利村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御公馆小区2号楼1单元16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 报名时 请携带法人授权书 和 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 ( 标注委托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 递交至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 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紫阳县红椿镇人民政府 地址: 紫阳县红椿镇 联系方式: 18717550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 19891525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工 电话: 19891525624 陕西鲁班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