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XZC2026-068号 项目名称: 皮山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955600 最高限价(元): 128794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皮山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556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一批,主要包括健身器材、体育比赛设施、LED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场馆灯光、安防系统、家具用具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3)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皮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皮山县文物局) 地 址: 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903-642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 地 址: 皮山县北纬三路与西径二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17699038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海霞 电 话: 17699038145 附件信息: 2026.8.31招标文件-皮山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pdf 32.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