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HRCFS26CS0701

二、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路桥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200号4栋430房 1,940,028.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工程类(广东省路桥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丁晓叶 粤1642018202400244、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1,940,028.3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修泉 、 陈业成 、 林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执行。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需开发票,请于开标后5日内将收据扫描件及开票资料(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发送至huaruichengfs@163.com,联系电话:0757-81019488。发票默认邮寄到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1.6580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大楼地基加固修缮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省路桥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40.00 19.89 97.89 1 1 广东济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00 30.00 20.00 89.00 2 2 广东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00 22.00 19.51 68.51 3 3 佛山市南海沥洪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00 24.00 19.14 67.14 4 广东博建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67 21.00 19.09 60.76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 联系方式: 0757-83281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天安中心3座1410 联系方式: 0757-8101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东煜 电 话: 0757-8101948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6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省路桥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路桥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