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教育局2026年涉教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审条款的更正 更正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 评审细则及标准, 详细评审 考评结果 具体标准和要求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2025年1-4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对4个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0.01的得9分,高于0.01(含)低于0.02的得7分,高于0.02(含)低于0.03的得5分,高于0.03(含)低于0.05的得3分,高于0.05(含)的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 注: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 2025年1-4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对4个季度的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低于0.1的得9分,高于0.1(含)低于0.2的得8分,高于0.2(含)低于0.3的得7分,高于0.3(含)低于0.4的得6分,高于0.4(含)低于0.5的得5分,高于0.5(含)低于0.6的得4分,高于0.6(含)低于0.7的得3分,高于0.7(含)低于0.8的得2分,高于0.8(含)低于0.9的得1分,高于0.9(含)的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9分。 注: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 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分 具体标准和要求: “ 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 =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 ”更正为:“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最终报价)×价格分值 (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不变,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2、本项目采购预算:91.1435万元,最高限价:91.1435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92号 联系方式: 028-8485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联系方式: 028-86910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女士 电话: 028-86910746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