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ZK-2026-090 项目名称: 昌吉国家农高区北部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900000 最高限价(元): 3751090.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国家农高区北部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对科二路周边岐峰农贸市场排水、公厕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建敷设0.5公里DN300钢筋混凝土主排水管网、0.26公里DN400钢筋混凝土主排水管网、1.96公里PE160分户排水管及配套检查井等设施,更换1台18kW排污泵并敷设0.5公里PE250压力排污管道;改造提升4座公共厕所;对12栋建筑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进行综合翻新整治,对4座交易大厅南北大门进行翻新,增设功能分区标识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6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 3.4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影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 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414室 联系方式: 0994-2351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卓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A座613室 联系方式: 0994-235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电 话: 0994-235600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昌吉国家农高区北部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pdf 748.9K 昌吉国家农高区北部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PDF 832.5K 昌吉国家农高区北部市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zip 273.8K 清单编制说明.pdf 82.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