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MCGAK(2026)第36号 项目名称:蒲溪镇盘龙村村庄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蒲溪镇盘龙村村庄亮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路灯 240000 110(盏)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溪镇盘龙村村庄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部生态 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5)《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1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 2号);(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溪镇盘龙村村庄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 须在 谈判 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 授权书 /法人身份证明、 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为 PDF文档(要求文字及公章清晰无缺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937504119 @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谈判 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 谈判 文件的 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 谈判 。 2、 请 供应商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 供应商 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 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阴县蒲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康市汉阴县蒲溪镇集镇67号 联系方式: 0915-5410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高新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 17729239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工 电话: 17729239897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