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522265010210000007-CTZB-2026080133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780000(元) 浙江康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 88.7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 飞利浦 EPIQ 系列 1套 7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新年,钱冰,沈红仙,赵志刚,徐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折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元以下部分按0.9%、100-500万元部分按0.66%、500-1000万元部分按0.48%、1000-5000万元部分按0.3%计,分段计算累积汇总,计算后不足人民币4000元的,按人民币4000元进行结算。 缴纳时间:中标结果公布后7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缴纳。 收取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 开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3300 1649 1350 5300 5300 缴纳形式:转账、汇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0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天能路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519810 质疑联系人: 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519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137号国贸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蒋晓蕾、张瑶、张柳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2275850 质疑联系人: 顾巍巍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2758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长兴县建设商务楼 传 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定稿】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doc 2.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