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BJS【2026】-147

二、项目名称

李关弟中学李文龙广场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120000(元) 宁波玄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海运大厦14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李关弟中学李文龙广场提升项目 李关弟中学李文龙广场提升项目 本项目为李关弟中学中庭广场文化氛围提升改造工程,总面积约1590㎡。采购内容为李关弟中学中庭广场地面改造提升、墙面及场内文化氛围布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装、绿化改造、排水设施、花坛侧石、景观石安装、外立面装饰、圆形舞台施工、雕塑及文化小品制作安装、成品看台安装、宣传窗制作安装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5日历天,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张晓龙 工程师(建筑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鸿飞,应宁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何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计价[2002] 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取费基数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8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李关弟中学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河东村湖下路86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391131 质疑联系人: 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2816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玖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80号无忧数字创意中心3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鲍亦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268510859 质疑联系人: 倪波凤 质疑联系方式: 152574372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 联系人 :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定稿-李关弟中学李文龙广场提升项目.doc 610.4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763.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