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HZB0061-2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犬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标人:天津竭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865880元,广州锦义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08950.00元,原中标结果作废。 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评审结果发生变化,现更正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RHZB0061-2026 包组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犬粮采购 供应商名称:徐州睦阳犬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宝信润山B1号楼0-719 中标(成交)金额:17921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幼犬犬粮、成犬犬粮 品牌(如有):贝达威 规格型号:15kg/包 数量:73吨、54.75吨 单价:14200元、13800元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日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参与项目供应商的书面质疑。经核查认定:本项目广州锦义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中标产品“食极”供应商为广东嘉仕和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中标产品“食极”广东嘉仕和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仅取得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授权,并非商标合法权利人,无法认定本产品使用了制造商自有注册商标,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质疑事项成立。经组织原评审小组对质疑事项进行复核后,原评审给予的价格扣除无政策依据的认定意见。故取消广州锦义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当享受的价格扣除,全程未调整任何评分标准、未对其他评审内容或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主观分、客观分评判)进行复核,仅还原了“无价格扣除时的真实得分排序”,剩余的合格有效的供应商数量达到法定要求,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徐州睦阳犬业有限公司推荐为中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4-86982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姜女士15940121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 1594012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