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0-04000 项目名称:辽阳市中心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计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技术要求

(一)图像处理装置 1.具备≥5色LED光源。 ★2.具有窄带光波检查功能,可显示浅表层黏膜的血管分布状态,可显示黏膜构造的细微变化,可利用血色素对光的吸收性。。 3.有电子放大功能,≥3种模式切换。 4.具有自动测光、峰值测光及平均测光功能。 5.具有构造强调功能及轮廓强调功能。 6.具有对色调、构造和亮度联合强调的功能。 7.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可以预设白平衡及操作参数。 8.红色调节、蓝色调节及色度调节≥±7档。 9.数字接口输出:12G-SDI、3G-SDI、HD-SDI等。 10.可兼容双焦距胃肠镜。 11.可兼容光学放大500倍以上胃镜。 12.可兼容结肠镜体内形态观察装置。 13.具备荧光成像技术。 14.可兼容内窥镜用高频电刀。 ★15.兼容内窥镜:可兼容高清电子胃、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经鼻内镜,电子十二指肠镜,环扫、扇扫超声胃镜,超声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镜。 16.具备静态图像存储接口。 ★(二)配置要求 1.图像处理装置1台 2.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台 3.内窥镜用送水装置1台 4.医用监视器(≥31英寸)1台 5.专用台车1台 6.测漏器1台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

三、交货地点

辽阳市中心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五、质量保证期

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929605020@qq.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二段148号 联系方式: 0419-322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 024-23180489-8006 邮箱地址: 929605020@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峻佐、孙月 电 话: 024-23180489-80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