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M-ZFCG-2026052.1B1 项目名称:旬阳市.第一初级中学消防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544.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第一初级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3,544.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3,544.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旬阳市城关第一初级中学消防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3,544.32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第一初级中学消防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第一初级中学消防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在本单位注册;(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025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Z1栋2单元1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期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送至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总部城 Z1栋2单元104室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旬阳市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 旬阳县人民路6号院 联系方式: 0915-7212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108号荣民时代广场1幢1单元23层2318-A1号 联系方式: 1535326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天圆正茂-经办 电话: 15353266006 陕西天圆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