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W-XF2608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6年市局机关相关专业设备回迁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9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9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控制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6年市局机关相关专业设备回迁配套服务 57.97 1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市局机关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专业设备安全、高效回迁至新办公区,现需启动市局机关相关专业设备回迁配套服务的采购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权利义务终止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 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 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按照公告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方式:本项目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扫描代理机构专用收款二维码缴纳标书款(发票领取方式为数电发票)后携带报名材料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需提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angyurui1@cgci.gt.cn)。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标书款缴纳证明材料。注:报名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机构专用收款二维码及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4层405中技招标会议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4层405中技招标会议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 2019 ]19 号 );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19 ]18 号 );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46 号 ); (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 ]12 4 号 );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6 ]125 号)等相关政策。 (10)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1)如以上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废止的,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最新标准 要求。 2.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公告媒体:本项目涉及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4.免责声明: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介或者向其他 组织、 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 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 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电子邮箱 : zhangyurui1@cgci.gt.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联系方式:010-88376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方式:张钰芮、刘向楠 010-81168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芮、刘向楠 电 话: 010-8116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