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RX20260901 项目名称:会计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9800 最高限价(如有):649800 采购需求:会计专业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3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4、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5、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2017288;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3-208093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第一职业中学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0317-7985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津德路北段二建安公司宿舍楼3-301 联系方式:0317-2080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杨 电 话:0317-2080936

八、附件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