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6-53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2026)0058号-1 洛宁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潍坊市昌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康庄社区凤凰大街崔家村288号 894,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8.45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洛宁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魏朝辉、卞金辉、马新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5%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4,438.1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洛宁县财政局、0379-6623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民政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23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昱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68号1单元22层220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9889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69889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