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N5105252026000220
二、项目名称
永乐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金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龙市镇岩湾村13组 478,000.00元 古蔺县永乐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总价):4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金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古蔺县永乐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 古蔺县永乐初级中学校内 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365 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志芳 、 尤永利 、 何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1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及联系方式:四川金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伍自金 13890512608 3、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古蔺县永乐初级中学校 地址: 四川省古蔺县永乐街道文化路97号 联系方式: 1898271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广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1188号附12号(彩叠园河边) 联系方式: 17360576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淮女士 电话: 18141302054 四川广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永乐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采购(二次)(N51052520260002202026082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金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