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6-030 项目名称:中旺镇蔡庄子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3566万元 最高限价:166.356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66.3566 166.3566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本次维修改造工程位于静海区中旺镇蔡庄子路,起点为蔡中路(K0+000),终点为蔡庄子村(K1+320),路线全长 1.32km,现状蔡庄子路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15km/h。横断面布置为:1m(土路肩)+5m(行车道)+1m(土路肩),路基宽 7m。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证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资金的能力的证明文件(财务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承诺人的财务良好承诺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7.供应商须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到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政府对面) 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政府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政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702240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政府对面 联系方式:1522218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国悦 电 话:15222185566 天津天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