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TCJZB-2026-XM107-BD01 项目名称: 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00000 最高限价(元): 897972.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铺设长2公里宽4米的居民巷道柏油路及配套设施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6、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奇台县七户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8099375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奇台县天山东部现代农产品物流园B区农资4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 1869936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先生 电 话: 1869936151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奇台县七户乡平顶村村民巷道修建项目--政采云 - 副本.doc 877.7K 上传清单.rar 19.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