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81-02035 项目名称:海城市耿庄镇镇头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97592.61 最高限价(元):1097592.61 采购需求: 查看 填塘改造、广场改造、照明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6年09月17日开工,2026年11月16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如遇无法施工季节或气候,则由甲乙双方商议具体开工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 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海城市耿庄镇 联系方式: 15040717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联系方式: 17614222417 邮箱地址: liaoningnaxin@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 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307360000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电 话: 176142224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