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CXZB[TP]2026001 项目名称:平和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4,500.00元 采购包1(医用气体): 采购包预算金额: 754,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4,5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医用气体采购 1(批) 否 医用液氧、医用氧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要确保采购人24小时不间断用气需求。 754,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响应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若为非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医用气体)、《安全生产许可证》、液态氧和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医用气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态氧和气态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若供应商不具备以上要求,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和委托合同的复印件。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9-02 至 2026-09-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09-08 14:3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悦港社区水仙大街52号亨立苑1幢401室漳州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026-09-08 14:3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悦港社区水仙大街52号亨立苑1幢401室漳州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和县医院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联系方式: 0596-528633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桥街道悦港社区水仙大街52号亨立苑1幢401室 联系方式: 0596-218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盼盼、许燕惠 电话: 0596-218001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平和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350628]CXZB[TP]202600120260902001)-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