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T-2026-A-002 项目名称:河东分局2025年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30.768368万元 最高限价:1130.76836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31.362548 131.362548 其他信息化设备 详见附件 第2包 是 999.40582 999.40582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整体验收交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纳税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4、新成立的单位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到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五路2号琏升科技园2号楼A418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 注:投标人应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否则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五路2号琏升科技园2号楼A4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联系方式:24162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五路2号琏升科技园2号楼A418室 联系方式:1301131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62036687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北京永拓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