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22-RYDL-C2026-0022 项目名称: 柴米河治理工程(宿迁市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为230万元 采购需求: 柴米河治理工程(宿迁市境内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服务项目,共分为 1 个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拟任项目监督评估总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经济类等与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三年以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经历;(2)拟派监督评估负责人资格要求:监督评估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经济类等与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两年以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经历,或从事移民安置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详见评标办法)。 2.(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09-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沭阳县沭阳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351098172。 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 4.质疑渠道: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信息”;财政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527-84465519。 5、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招标,由各实施学校与相应成交供应商签订实施合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沭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5号 联系人:陈俊生 联系电话:1836013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容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东都广场办公大楼东区11楼 联系人:荣敏 联系电话:15151107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敏 电话:15151107092 附件: JSZC-321322-RYDL-C2026-0022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