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282202607005169

二、项目名称

慈溪市匡堰镇高家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18000(元) 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8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慈溪市匡堰镇高家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慈溪市匡堰镇高家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治理范围:高家江全线(约850m) 通过生态治理措施消除黑臭,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需配备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达到稳定运行条件;水质提升服务期限1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开始计算)。 成果质量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迪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薛纪仲,黄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中标总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并根据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指引中“服务招标”计算确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98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慈溪市匡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慈溪市匡堰镇匡兴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63531557 质疑联系人: 韩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63531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万修文、王裕挺、郑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860503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1396831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 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5室 传 真: / 联系人 : 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3837078 附件信息: NBMC-20269045G磋_慈溪市匡堰镇高家江水质提升服务项目_最终定稿.docx 34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