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6-00132 项目名称:秦东法庭建设二次装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秦东法庭建设二次装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99,835.5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装修工程 秦东法庭建设二次装饰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东法庭建设二次装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秦东法庭建设二次装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潼关县财政局402室(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中心街西段)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供应商请携带U盘自行拷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采购人名称为:潼关县人民法院。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潼关县法院 地址: 潼关县民生街西段北侧 联系方式: 0913-382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 联系方式: 0913-3865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金琳 电话: 0913-3865339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