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ZZ-C2026-0035 项目名称: 南京城墙飞线治理(3期)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4.8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4.833297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城墙飞线治理项目( 3期) ,设计内容包含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南京明故宫、午门遗址及富贵山 -蓝旗街段、东水关-中华门段、集庆门-中华门段、仪凤门-定淮门段、清凉山-草场门段线路治理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综合桥架敷设、通信及弱电综合布线敷设、照明等强电线缆整改的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8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清晰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清晰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六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7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苏采云”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 勘察及答疑,有必要自行前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边营一号(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联系方式:杨工、赵工 025-84328227。 6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 电子签章, 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 “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 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以下简称 “操作手册” )进行注册, 并 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 CTRL+鼠标左键)。 7.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9.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 10.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与苏采云系统中一致的投标文件2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边营一号 联系人:杨工、赵工 联系电话:025-84328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中海广场A座601、602室 联系人:朱浩、张旻越 联系电话:025-5289652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浩、张旻越 电话:025-52896520-26 附件: JSZC-320100-NJZZ-C2026-0035采购文件.doc 南京城墙飞线治理工程(3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