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242026000110 项目名称:苍溪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产品的,则须提供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产品的,则须提供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产品的,则须提供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若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的安全评价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5若采购产品为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1.4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产品的,则须提供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采购包6: (1)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苍溪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5283971;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中段39号;邮政编码:628400。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与各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059 中国农业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321656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综合部:0839-5283397 中国工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管理部:0839-5231627 中国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9656 贵商银行苍溪支行办公室:0839-6091728 绵商银行苍溪支行综合部:0839-5228567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0839-52280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苍溪县中医医院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3号 联系方式: 08395213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乔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东广科创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8-86158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杰 电话: 028-86158662 四川乔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相关附件: 公平性审查表.pdf 采购需求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