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26-C2-002860-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明秀校区东4栋等5栋学生宿舍电力增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所有标段 (五)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低压电工、登高、继电保护试验人员1人(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证书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兼职施工员、质量员或材料员工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配置(现场必备,持证上岗,供电、安监现场核查):低压电工、继电保护试验人员各1人,证书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兼职施工员工作。 2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报价评审 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技术分(即施工组织设计) 64分 60分 4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技术分(即施工组织设计) 2.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分) 一档(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各功能分区详细、界线明确。安排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二档(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各功能分区基本明确。安排合理,仅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三档(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四档(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各功能分区比较混乱,勉强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五档(0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删除此评分点。 5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商务分 16分 20分 6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商务分 3.1业绩 供应商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电力增容同类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4分(响应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供应商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电力增容同类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时按一个项目计分,不重复计分)。 (2)拟派的项目经理完成过同类项目(2023年7月1日以来),每有1项,得2分,共小计4分(项目经理的业绩不与企业业绩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需有项目经 理名字)。 7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商务分 3.2拟投入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 (2)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4分。 3.2技术职称 (1)项目经理为中级技术职称,加1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此项小计2分(技术职称按照最高,不重复计分)。 (2)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3)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技术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得1.5分,共6分。 8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商务分 3.3企业信誉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平台查询验证。每提供一项有效认证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删除此评分点。 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所有标段 商务条款
七、履约保证金
(一)按本项目按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即项目预备费)后的5%%交至指定账户(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按本项目成交总金额的2%,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依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一)按本项目按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即项目预备费)后的5%交至指定账户(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按本项目成交总金额的2%,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依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且在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西财经学院 地 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 采购流程咨询:王老师,15578282307; 项目情况咨询:翟老师,18377659889。0771-3821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0771-5776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廷富、田甜 电 话: 0771-577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