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范采磋商-2026-93 2、项目名称:范县自然资源局范县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最高限价:137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5051001001 范县自然资源局范县202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入库项目 1370000 13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前资料准备 ①收集整理、提取拟入库补充耕地数据实施前影像,复核对比并筛选2020年以来新增稳定耕地图斑,选出符合入库标准的地块;②现状核查待入库地块图斑,实地勘测农业农村部门质量鉴定的耕地范围,全方位完成符合入库要求的地块及可追溯的现状影像,形成完整正射影像报告;③组织人员对地块的位置坐标、地类证明等外业数据建立台账;④前期工作完成后,在占补平衡监管系统中进行项目验收报备,上传前期资料; (2)质量鉴定完成后技术服务配合县、市完成补充耕地验收入库阶段资料整理、相关文件出具、核查等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5.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2.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注:由招标人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所有澄清、补遗、补充通知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发布,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范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西段212号 联系人:胡君利 联系方式:17639327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征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2层 联系人:马梦磊 联系方式:17839973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梦磊 联系方式:0371-6117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