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SC26-0819C 项目名称:2026年医院基础设施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0,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50日历天 采购包2: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医院基础设施修缮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2026年医院基础设施修缮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医院基础设施修缮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6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26年医院基础设施修缮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6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 号);(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港务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0917-626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博兰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行政西路社区宝虢路80号院6幢7层 联系方式: 0917-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工 电话: 0917-3365556 陕西博兰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