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XY-G2026-0037 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四) 预算金额: 1786.900000万元(采购包1:608.221000万元;采购包2:565.939000万元;采购包3:612.7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592.7930万元;采购包2:549.27万元;采购包3:584.98万元 采购需求: 1. 采购需求: 采购人因工作需要,需要采购一批检验检测设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采购包,按每个采购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采购包。 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至多中其中 1 个采购包。 1.1 项目采购包明细 (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 《采购清单》) 采购包号 采购包名称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包 1 2026 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四)包 1 6082210.00 5927930.00 采购包 2 2026 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四)包 2 5659390.00 5492700.00 采购包 3 2026 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四)包 3 6127400 .00 5849800.00 说明: ① 因苏采云平台在供应商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处只支持登记后下载采购文件的功能,但不包含附件,所以采购文件的附件《采购清单》请办好登记手续后,从采购公告的附件中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清单》。 2. 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 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采购包 1 、采购包 2 、采购包 3 的顺序依次评审,供应商投标多个采购包的,一旦供应商确定为采购包 1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则不得再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4. 报价规则 《采购清单》各产品的分项报价、各采购包合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按要求格式填写并盖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9月28日09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查看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不代表参与投标,供应商须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 →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项目参与”→“可参与项目”→“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正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详细步骤请查看并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为准。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的意见》(财库〔 2025 〕 30 号)等文件要求。 4. 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招标,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进入苏采云系统予以登记确认。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025-83633744 、 025-83633743 )。 5.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请供应商务必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表样填写并加盖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5-86673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52813631 附件: JSZC-320100-NJXY-G2026-0037采购文件.doc 14-定稿-附件1-采购包1采购清单20260903.docx 14-定稿-附件2-采购包2采购清单20260903.docx 14-定稿-附件3-采购包3采购清单2026090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