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17-04A-2026-D-F-E20153 项目名称: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终端设备 为落实深圳对口帮扶协作资金及项目的工作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中心拟采购调度席位终端12套、急救分站终端32套、救护车北斗车载监控36套、北斗单人终端随身记录仪60套,覆盖全市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辆及急救站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部署、调试、对接、培训,验收合格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若不提供承诺函,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若不提供承诺函,则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投标/报价人须按“附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填写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5日 至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开标地点: 本项目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s://gdgpo.czt.gd.gov.cn/) 。 6.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汕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十一街区财政大楼 18楼1809室 电 话: 0754-88179775 邮 编: 515041 传 真: 0754-881798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地 址: 汕头市红领巾路16号南楼5楼 联系方式: 0754-88529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南路30号5-7层 联系方式: 0754-88575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师彬、陈平平、陈海荣、宗正月、戚琳 电 话: 0754-8857599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招标文件(2026090401).zip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docx 附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docx 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合同--汕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系统终端设备配置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