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CLZ0126QY00ZC60J

二、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碘{125I}密封籽源放射性药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中街66号1号楼1层南部105室 折扣率:9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碘{125I}密封籽源放射性药品): 服务类(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碘{125I}密封籽源放射性药品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首次合同签订之日起,整体周期为3年(采用1+1+1模式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在每年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单年度预算金额时,由采购人考核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认继续执行合同,则与成交供应商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直至总体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若成交供应商年度综合考核不达标的,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取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权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969,生产厂家: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丽平 、 陈华林 、 冯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3年计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收取,不足7500元按7500元收取。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电子《中标通知书》邮件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完成缴费后,凭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清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碘{125I}密封籽源放射性药品 0.99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碘{125I}密封籽源放射性药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报价 (折扣率-%) 最终报价 (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9.80% 99.80% 1 1 北京智博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0% 100.00% 2 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联系方式: 0763-3113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 0763-3813002-2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女士 电 话: 0763-3813002-2407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