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231101]HHTACG[CS]20250009-5
二、项目名称
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项目(六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河市鑫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黑河市爱辉区兴林街230号 1,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服务类(黑河市鑫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信用担保服务 2026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1.为采购单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配套服务事项(包括贷款资料整理和流 转、抵押物评估或双方协商确认抵押物价值、抵押物尽职审核、抵押登记送件、贷后逾期催收等配套服务 )。本项目采购的担保服务,现阶段包含抵押价值评估事项。待第三方专业估价机构正式进驻并承接该项 评估工作后,抵押价值评估服务将从本项目担保服务范围中移除,不再纳入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内容。具体 调整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本次采购的担保服务费用不因前述服务范围的阶段性调整而变更。 2.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派出工作人员进驻采购单位办公楼区,办理担保业务,实行一站式 服务。进驻人员必须遵守采购单位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担保费率不得超过单笔贷款金额的3‰服务要求:1.供应商为采购单位发放的、符合采购单位贷款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额以保证合同为准。 2.供应商认可采购单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类型、额度、期限并为借款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 供应商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 费用。 4. 供应商保证担保的期限自借款人与采购单位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叁年止。 5.供应商承担责任的效力不受借款人与采购单位所签借款合同效力的限制。即若借款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则供应商仍应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 6.供应商需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首笔保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办理担保保证金缴付事宜,担保保证 金总额为人⺠币壹佰万元,由供应商分期存入采购单位指定的专戶,专项用于住公积金贷款担保,直至供 应商所有担保责任解除后,保证金余额归供应商。 7.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的由供应商代为偿还 所欠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借款全部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由供应商代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及逾期罚息。 8.供应商未能在采购单位通知其履行担保责任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代借款人向采购单位偿还逾期的贷款本息 及罚息,供应商有权下达书面《扣款通知书》,直接在保证金账戶中扣划相应的担保金额。供应商在五个 工作日内要补足所扣收的保证金存入采购单位保证金专戶,否则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9.如供应商其它债务纠纷使该保证金可能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扣划的,采购单位有权先行扣划;如果该保证 金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扣划的,供应商必须在十日内补足。 10.借款人未偿清贷款本息前,供应商不得抽回担保保证金。 11. 供应商负责办理贷款抵押权相关事项,应妥善保管用于行使抵押权的抵押凭证和资料。如因供应商保 管不善导致相关凭证和资料损毁,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在保证期内,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停业、吊销 、注销、破产等情况应在事前3日内书面如实通知甲方;同时,无论是否通知采购单位,其连带责任不受 影响,保证合同仍有效,连带保证责任仍然按合同约定承担。 13. 供应商遇到主要经营者职务变动、经营方针调整、与其他银行或政府机关及法人单位签订对本协议的 执行产生影响的法律文书, 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通报。 14. 供应商公司清算时,房屋抵押权可转移给采购单位并由采购单位与借款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但抵押 合同另有定的,从其约定。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后,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意,且 供应商依然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服务费无上涨,或涨幅不超过10%,经双 方协议,可采取续约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续约后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 (含)。) 1期: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1,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磊(采购人代表) 、 王立坤 、 刘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费7000.00元(柒仟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废标或本项目终止(不再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本项目代理费及本项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0.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河市鑫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87.33 10.00 97.33 1,200,000.00 1,200,000.00 1 1 黑河市义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85.00 10.00 95.00 1,200,000.00 1,200,000.00 2 2 逊克县信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83.33 10.00 93.33 1,200,000.00 1,200,00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0号 联系方式: 0456-822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48-2号 联系方式: 0456-822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56-8220456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2026年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服务项目(六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河市鑫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