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12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眼动检测系统和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8月2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上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 - 2026年08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10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技术要求-眼动检测系统中“1.★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的适用范围为准:产品供医疗机构记录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可用于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筛选和辅助诊断。2.检测方式:病患采用无接触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测,得出相关数据。” (2)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中“1.★产品适用范围: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的适用范围为准:设备通过标准化视听信息刺激诱发大脑生物电位信号,用于大脑认知功能障碍的临床辅助诊断,可满足精神科筛查、病情评估及治疗疗效随访等临床与科研应用需求。” 变更为 (1)眼动检测系统:“1.▲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的适用范围为准:产品供医疗机构记录眼球活动轨迹和瞳孔大小变化,可用于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病的早期筛选和辅助诊断。2.检测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测,得出相关数据。” (2)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1.▲产品适用范围:测量在含有信息刺激诱发下的大脑生物电位,对患者进行大脑认知功能的辅助诊断(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的适用范围为准);可满足精神科筛查、病情评估及治疗疗效随访等临床与科研应用需求。” 5、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17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2、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马兴丽 联系方式:1364388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李菲,李震松,顾梦楚,徐鹏 联系方式:15625090818,18037303681,15037300850,13856565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联系方式:156250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