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ZB(2026)-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康保县城区人行便道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中代理服务费相关内容有一般性表述错误。更正为: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工程)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按1.0%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7%收取,累加计费。实际收费金额为按以上标准的90%收取。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康保县 联系方式:0313-5551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张家口市 桥东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层08号 联系方式:0313-4163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伟娜 电 话:0313-416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