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XJZGFWZB-2026-058

二、项目名称

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哈密市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7号翰林华苑1栋商务综合楼201室 报价:2802800(元) 2802800.0元 84.7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保障学校食堂运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应负责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餐饮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乙方为甲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甲方师生的需求:①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700-9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②新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1000-12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乙方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实施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留样、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控制管理。积极落实色标管理制度等要求。 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所有餐食需做到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应。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且无食品安全事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洁,王国霞,王瑛,孟祥亮,王天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瑞金路 联系方式: 0902-25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龙宾花苑 联系方式: 15026103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韩鹏 电 话: 15026103164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682 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44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