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559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 A座605、606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涡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项目,规划范围与涡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涡阳县行政辖区 ,总面积2110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和20个镇,包括城关街道、天静宫街道、星园街道、龙山镇、陈大镇、马店集镇、楚店镇、花沟镇、青疃镇、新兴镇、涡南镇、高炉镇、牌坊镇、义门镇、西阳镇、高公镇、石弓镇、曹市镇、临湖镇、丹城镇、店集镇、公吉寺镇、标里镇,为上述23个镇(街)中383个村(社区)开展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完成细化落实涡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对接各部门相关规划,结合涡阳县现状,合理确定涡阳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涡阳县殡葬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进行合理的建设分期指引;将标准数字化成果,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本次主要采购:涡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且符合《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的专项规划编制和合规性审核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 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罗雯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证书编号: GH2019 3108866;城市规划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GEECCL0071。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爱红、孙庆林、方宜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以预算金额( 70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服务招标规定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100%收取代理服务费。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二)收费金额: 10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磋商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3日 3.磋商日期:2025年11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 件: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业绩:①蒙城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0年展望至2035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7月14日;②萧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0年)调整,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5月8日。 6.信誉(荣誉获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签发时间: 2025年8月8日,颁发机构: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签发时间:2025年8月8日,颁发机构: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签发时间:2025年8月8日,颁发机构: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7.项目负责人:罗雯 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至 2025年12月1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7233500 。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民政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乐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楼 联系方式:张磊 18712221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清芝 0558-7210231、1915969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 0558-7210231、191596958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5.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 1.采购文件.pdf 2.分项报价表.doc 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4.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5.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审价.doc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