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330681261290090000014-浙华元26-08-10

二、项目名称

牌头中学接送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单价:75170(元) 诸暨市客运旅游出租有限公司 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3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牌头中学接送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牌头中学接送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牌头中学接送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用于大周末学生接送(每半月一次)、集中远足出行、专业体验、实习实训、师生各类竞赛与考试、社会培训、教育教学管理培训、外出考察及临时用车等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52万元止(以任意条件先到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辉,郑欢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建龙,彭樟林,杨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的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诸暨市牌头中学 地 址: 诸暨市同文路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汪怒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857587716 质疑联系人: 方义 质疑联系方式: 1385754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杨菊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358540918 质疑联系人: 杨丽园 质疑联系方式: 1525758962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附件信息: 牌头中学接送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8.14.doc 632.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938.2K